失信人是主要因為欠債不還,經法院起訴執行后仍不歸還,法院認為其有還款的能力而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經相關程序審批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人員。
銀行卡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信用卡(貸記卡),就是可以提前透支支用消費的卡,相當于向銀行借款,到期或分期還,辦這種卡要求辦卡人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人行征信系統查詢信用良好,辦卡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你都是失信人員了,肯定辦不了這種卡的;另一種是借記卡,失信人員到銀行開戶辦理該卡和一般人員正常開卡手續是一樣的,只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開卡用途真實合法,就可以馬上辦理取卡,銀行不會去查詢你是否為失信人員。同時根據人行和銀保監的相關規定,一個人只能在同一家銀行(不是指同一銀行網點)開立一個一類銀行帳戶(即銀行卡),它的功能齊全,存取現金、轉帳額度等不受限制,如果你已經有一個一類帳戶了,就只能開二類帳戶了(銀行卡),但存取現金、轉帳額度等都有相應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