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2017年6月,公安部印發《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對身份證的異地換領、補領等事項作出了規定。文件指出,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
怎么辦?
簡單來說就是“居住地受理———戶籍地簽發———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誰可辦理?
下面這幾種情況實行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
但是對以下兩種情況,是只能回戶籍地辦理的:
在哪辦?
由各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并向社會公布。所以你在辦理前最好咨詢一下當地的公安部門。
以上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