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聽說過銀行倒閉了賠50萬的說法,這是源自于《存款保險條例》的內容。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種銀行越來越多。除了傳統的國有六大行,我國還有幾千家農商銀行、信用社,甚至村鎮銀行。
很多人傳統的觀念就是銀行倒了要國家負責,可世界上很多國家一分股份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負責呢?如果對中小銀行不負責,這些中小銀行的信譽又得不到保障,又難以發展起來。因此,國家在2015年推出了《存款保險條例》,對銀行的保險采取存款保險保障。
全國4000多家吸收存款的銀行金融業機構共繳納了800多億的存款保險基金。2019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專門出資100億元成立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管理這筆資金。去年的包商銀行事件,存款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了賠付,同時還持有了脫殼成立的蒙商銀行一定比例的股份。
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同意存款人、同一家投保機構,在銀行倒閉的情況下,限額償付50萬元,保障的范圍是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
超出50萬元的部分并不是沒有保障。最高償付限額內全額償付,超出部分從清算財產中受償。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兩人在一家銀行各存50萬元,至少本金可以保障了。至于利息,會從清算財產中按照比例受償的。
說實話,我國銀行倒閉的概率還是非常低的。至今為止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實現了倒閉,不過那是在1998年,其實當時的很多儲戶也是沒有得到賠償,畢竟當時沒有存款保險制度。
相對而言,50萬元的資金規模也會影響人們的存款收益。一般來說資金規模越高,銀行給出的優惠利率就越大,這就是風險和收益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