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目前是熱門話題,最近在各個微信群里,都被退稅炫耀的小伙伴刷了屏。少的退稅1000多元,多的達到5000多元,更厲害的更是退稅超過萬元了。得到退稅的人就像天上掉餡餅一樣,興高采烈,看作是自己的意外之財,可以加個雞腿了。
有退稅就應該有補稅的,但是補稅的都默不作聲,或者苦苦思考,為什么我就是補稅呢?這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你賺的多,即使這樣退稅的人也高興不起來。因為要把已經放進兜里的錢再掏出來,人們就痛苦。好像到手的鴨子飛了。
還有人明明沖著退稅去手機APP操作的,結果一頓猛操作,卻發現需要補稅,心態頓時就崩了。
那為什么有人退個人所得稅,而有人需要補稅呢?

01
先來看看什么是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就是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你的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全年的全部實際收入來納稅的。你的收入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內容,稱之為綜合所得。
根據綜合所得和各項扣除,可以計算出居民個人年度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來確定居民個人年度應退或應補繳的稅額,就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也就是平時每個月的納稅,單位按照你的收入標準進行的預繳款,而工資外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按照本身的稅率進行預繳,到了年底匯總一計算,與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不一致,多交了,就退稅,少交了就補稅,就是進行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從2020年3月31號開始的,是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而執行的操作,與今年肺炎疫情沒有什么關系。
具體過程也不需要我們自己親自來計算,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都可以給你計算清清楚楚了。

02
哪些情況需要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主要有三類人不需要匯算清繳。
第一是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第二是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第三是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而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主要有兩類人,第一種是2019年多繳了個稅且申請退稅的。第二種是2019年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
第一種情況就是可以退稅的,第二種情況就是需要補稅的。沒有達到400元的金額的補稅不需要交,而超過400元的就需要不交稅了。如果你是后者補稅這怎么辦,一定要這樣來安慰自己,作為高收入人群,納稅是為國家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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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會有人退個人所得稅,還有人補稅呢?
在匯算清繳過程中,由于各種情況會導致退稅或者補稅的情況,其中補交稅主要有7種情形。

這里出現比較多的情形是第二條,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這里專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
我單位的一個年輕老師,就是由于有子女教育和住房貸款利息的抵扣,預繳款時忘記申報了,匯算清繳時進行補充申報扣除,結果退稅1000多元。
還有第五項,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就是很多人除了單位工作外,還有兼職的勞務報酬和稿酬等收入,在每個月納稅時按照20%稅率扣除,高于全年匯算清繳適用的稅率,就會出現退稅的情況。反之,如果低于全年匯算清繳適用的稅率,就會出現補稅的情形。
那么如何知道自己需要退稅還是補稅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后,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填報方法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方式,把除工資以外的“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新增之后,就可以得到自己匯算清繳的結果了。
比如我經過標準申報后的結果,就是需要光榮補稅的,應補繳稅額為1322.44元。

04
退稅及時辦理,不辦理不退稅,補稅按時補稅,不補交會受罰!
那么,如果沒有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退稅可以放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沒有任何責任問題,但是不退稅是不會自動給你退稅的。
而補稅必須辦,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想著不補交也不會怎樣。如果不補稅,輕的話會被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按照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重的話可能會影響征信。
總之,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遵循的是“多退少補”原則。如果之前多交了稅,自然可以退,一定要辦理退稅,退稅是你的權利。但是如果你需要補稅,當然一定要及時補交,這是法定義務。“依法納稅、退稅自愿”是每一個合法公民應執行的稅法方針。
(我是秋思說,高校教師,財經領域創作者,《互聯網投資理財》課程講授者,用理財思維,打造幸福人生,歡迎點擊關注@秋思說 ,查看更多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