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個情況有不少退役軍人都遇到了。怎么辦呢?
根據這次登記的相關要求,對每個退役軍人的信息登記應做到應采盡采、應錄盡錄、不漏一人、不缺一項、不錯一例。而立功受獎是明確規定要采錄的一項內容。這項內容漏登了,也許會給退役軍人本人將來享受優待政策帶來影響和損失(比如:自主擇業的部隊干部,只要有一個三等功,就可以提高5%的自主擇業金)。因此,我們必須想辦法把立功受獎的情況采集登記上。
解決這個問題,有3個辦法:
第一、就是你自己確定,在填寫紙質信息采集登記表時,如果在“立功受獎”一欄中填上了你自己的立功受獎內容(包括授予一級、二級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全軍優秀士官等),這就意味著你的立功受獎情況登記上了。那么,即使工作人員沒有用錄像儀給你拍下立功受獎證書內頁的內容,也不影響你的信息已登記齊全。
第二、就是你自己確定,沒有讓你填寫紙質信息采集登記表中“立功受獎”一欄,而工作人員已經用錄像儀拍下了你立功受獎證書內頁的內容,也說明你的立功受獎信息已登記齊全。
第三、就是上面兩個方法都沒有采錄登記的情況下,說明你的“立功受獎”情況的確沒有登記。這個時候,你就必須再次去信息采集登記的地方,找工作人員進行?登。因為這一項內容是很重要的,也是與個人的切身利益掛鉤的(注意看下面登記表中“立功受獎”情況一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