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上小學二年級,今年的意外傷害險我已經幫她買過了。今天學校老師又讓購買一個意外傷害險,我說不買,班主任說要跟他們簽個在學校出了事情,他們不負責任的協議。說實話,又不敢得罪老師,怕老師在學校給孩子小鞋穿。買吧。這錢也花的冤枉!
上面的文字就是一個網友針對孩子入保險的事情,私信我,咨詢怎么處理這種情況。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說學校是沒有任何權利強制學生買保險的,什么險種學校都不能強制家長給學生購買。
以前學校是可以代收各種險種的,今年有新政策,為了杜絕學校推銷保險,從中謀取一定的利益,禁止學校代收一切保險費用。今年保險公司在我校門口設的點,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自己針對自己的險種給家長做各種講解。家長愿意入就入,不入也絕對不能勉強。

像這個網友所說的,自己在家已經給孩子買過了意外傷害險,那就直接告訴老師自己買過就可以了。必要也可以把入保險的單子拍照給老師就可以了。老師不可能叫你入兩份意外受害險。
老師叫家長簽訂學校免責的協議書,這根本就是個無效的協議書。即使你簽了,孩子在學校出了問題,如果學校有責任的話,學校還得負責任!不能說學校叫家長簽了免責承諾書,學校就萬事大吉了!啥責任都沒有了!沒那好事!
如果孩子在學校出了事故,學校有責任的話,學校給學生入著校方責任險險呢,這個保險可以給孩子報銷一部分醫藥費用!但是這個險種,所保的范圍就是在學校,并且還是學校有責任的時候,人家才可以賠付。

假如說孩子是自己不小心出現了意外情況。比如我們學校今年上半年出現的兩起,學生下樓梯不小心摔倒了,全是骨折,要做手術,需要靜養。發生這樣的事,家長們覺得是在學校里反生的事,就想找學校要點補償。
可是孩子屬于意外,學校里也沒有任何責任。那么學校給每位學生入的校方責任險就不給報銷。孩子也沒有入著意外傷害險,沒辦法報銷好幾萬的醫藥費。于是家長就天天來學校交涉。最后學校告訴家長,你去起訴吧,由法院裁奪。如果法院判處我們賠償多少,我們就賠償多少。
這就是為什么很多學校強制學生入意外傷害險的主要原因。孩子在學校出了意外,家長總是有種這樣的心理:我孩子是在學校出的事情,你學校難道不出點血,給我們點補償怎么可以呢!
可學校和老師從哪里給你弄這筆錢。如果孩子入著意外傷害險,給報一大部分,這樣家長也就認可了。所以就算我們學校不強制學生入意外傷害險。但是領導們也要各班主任多做家長的工作,還是希望學生們入意外傷害險。一旦學生出了大事小情的,有保險給報銷,事情就會很容易解決。

如果學生不買,老師叫學生寫承諾書,其實這承諾書根本沒有啥法律效力。如果學校有責任,就算你簽了承諾書,學校依然得承擔它該承擔的責任。
不過我還是建議家長入上這個意外傷害險吧,學校給入的校方責任險,只管在校這段時間。而入著意外傷害險在校、在家、在路上出現意外傷害都可以給報銷。
我以前給朋友們說過,我班里有個孩子暑假叫自己家的狗給咬了。他就入著意外傷害險呢。這個險種才每年交50元。那個孩子打狂犬疫苗等,最后花錢不少,保險公司給他報銷了900多元。入50元,報了900多元,家長覺得還是很劃算的。沒事就保平安,有個磕碰給報銷一部分,也挺合適。不用再做工作,今年很多家長主動就給孩子入了意外傷害險。
我的結論就是,學校教學生簽訂的什么承諾書,沒啥法律效力,出了事如果學校有責任,那學校一定跑不了的,該怎么賠償就得怎么賠償。學校想把自己撇得那么干凈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
這是我的看法,朋友們怎么看待學校強制學生入保險的行為,你覺得孩子該不該入這個意外傷害險?留言分享下您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