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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需要交稅,原因是有《中國海關第54號令》的存在。
內容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
為進一步增強海關執法透明度,方便旅客進出境,明確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規范和統一海關驗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三、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定。
規定應征稅的20種商品:
海關入境全額征稅商品: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包含手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常見物品。
部分常見物品納稅額手機150元/臺,手提電腦 1000元/臺,臺式機主機400元/臺,主機、顯示器一體機600元/臺,數碼相機400元/臺,奶粉、咖啡、茶20元/kg,MP320元/臺,MP4顯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臺,MP4顯示屏2英寸以上200元/臺,U盤20元/個。進口稅稅率目前,進口稅稅率共設為四檔,分別為10%、20%、30%和50%。
適用第一檔10%稅率的物品主要包括: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及其制品、食品、飲料等。
適用第二檔20%稅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紡織品及其制成品、攝像機、攝錄一體機、數碼相機及其他電器用具、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含配件、附件)。
適用第三檔30%稅率的物品為: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系指完稅價格10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手表)。
適用第四檔50%稅率的物品為:煙、酒、化妝品。
從規定可以看出如果你帶回的是筆記本電腦需要交納1000元稅,臺式主機需要交納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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